【导语】:2021陕西招生入学政策部分地区还未公布,可先参考2020年陕西招生入学办法。详见正文!
2021陕西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部分地区还未公布,部分地区可先参考2020年招生入学办法。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科学划定 学区范围。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 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三、规范招生入学管理。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2021陕西升学政策: 点击查看全文
西安市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划定学区
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确保平稳。行政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要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小学
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初中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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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
一、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上学年度在六年级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以县为主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2021还未发布,可先参考202年的政策)2020咸阳招生政策: 点击查看
汉中市
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县区合理划分学区、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学籍管理、督促落实和应急处置等。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者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市教育局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3.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021还未发布,可先参考202年的政策)2020汉中入学招生政策: 点击查看全文
宝鸡市
一、完善招生工作机制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教育资源,合理划分学区,完善招生方案,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招生公平。县区教体局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严格控制“大班额”,严肃查处和纠正乱招生、乱择校、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违规行为。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益。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教体局批准。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强化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各县区教体局要在县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数量较多的县区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做好调研论证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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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
一、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根据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结合区域适龄学生数、学校布局规模、所在社区、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入学程序,核定各学校办学规模,下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二、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一)科学划分学区。要积极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县域内公办初中、小学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县市区教育局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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