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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学生弄丢《户口迁移证》可向迁出地派出所申请补发
近期,大中专院校陆续开学。如何迁户口、能不能换领身份证、弄丢相关材料怎么办,成了不少新生关注的问题。9月7日,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该局发布《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指南》介绍,新生自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或保留在原地。需要提醒的是,新生户口需迁往学校的最迟不应超过第一学年,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只要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自愿选择是否换领居民身份证。
此外,重庆市内生源就读本市院校的,因本市早已实行全市联网迁移户口制度,故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后直接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学校有关部门,再到学校学生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据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各地公安机关可为大中专院校新生户口迁移工作提供预约办理、集中办理和上门办理等多向项便捷服务。
《指南》称,市内生源户口迁往市外院校需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学生本人、户主或亲属可凭学校录取书、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如中途《户口迁移证》遗失,学生本人、户主或亲属可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经民警审查后,当场予以补发或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
户口在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学生,其就读期间不得办理户口迁移。但若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的,可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按照本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户口在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毕业后就业的,应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入户;毕业后未就业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家中入户。当然,若学生因退学、开除学籍的,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家中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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