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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河南能燃放烟花爆竹吗?多地发布最新规定!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小时候每到过年
除了穿新衣吃糖果
小编最期盼的就是玩烟花啦
震天的爆竹声还有人们的欢声笑语
是中国年的味道
但在一声声烟花爆竹的
声响背后危害可不小
不仅影响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
稍有不慎也会造成火灾隐患
为了减少污染、降低安全风险
今年河南全省禁止生产、销售
和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如何要求快来了解!
今年春节河南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7年实施以来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告别“鞭炮霾”、迎接“春节蓝”正成为群众过节的新时尚。去年7月30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我省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目前,我省多地已出台相应政策,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图源:摄图网ID500764720
近日,河南多地已出台发布相应政策
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快来看你家是怎样?
河南多地明确要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提醒:由于篇幅有限,文章截取部分内容。
01
郑州市
郑州市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郑州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郑州市全区域。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五、应急、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场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六、对非法制造、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110进行举报。
图源:摄图网ID400947586
02
南阳市
2022年1月19日,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销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南阳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一)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销售烟花爆竹,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销售,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四)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严禁在全市任何地区、任何时间生产烟花爆竹(含家庭作坊式制造),违反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生产,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七)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应急部门主动上交社会流散烟花爆竹,对主动上交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主动上交违反规定被查处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对发现非法制造、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110或“12345”进行举报。查证属实者,由属地政府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03
周口市
周口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已实行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做到不违规运输、存储、购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居民、守法公民,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图源:摄图网ID500760188
04
三门峡市
1月22日三门峡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全域全时段长期禁放。
二、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包括所有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四、对违反本通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违反本通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按规定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六、对经由道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并按规定处以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05
新乡市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售禁燃范围
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划入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乡县、卫辉市孙杏村所辖区域。
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平原示范区自行确定本辖区内具体禁售禁燃范围。
二、禁售禁燃内容
禁售禁燃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售禁燃要求
(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基层实施、社会参与”的方式,依法管理。
(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要全面加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供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责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各类企业、学校要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移风易俗,自觉维护城市环境。
(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经由道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源:摄图网ID400960453
06
焦作市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倡议书: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富裕、创新、绿色、开放、健康、平安“六个焦作”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焦作市市政府及六县(市)政府先后发布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通告。自2020年8月27日起,我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工作,2021年1月22日,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管理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7
开封市
1月22日,开封市政府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召开全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市2022年春节、元宵节,特别是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固化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果,为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提供支撑。
图源:摄图网ID400084617
08
商丘市
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目前商丘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将商丘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商丘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严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流动商贩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烟花爆竹。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电话:110。
09
安阳市
安阳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遵规守纪,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市人民自觉遵守全市全域禁运、禁储、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喜事和节日,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10
洛阳市
洛阳今年继续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洛阳市区及各县今年继续施行全市(县)域、全时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图源:摄图网ID500760186
11
濮阳市
濮阳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全市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一是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二是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是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1条的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四是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五是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许昌市
2022年1月21日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许昌市全域范围内全年持续禁止生产、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范围:许昌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一)严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反本通告生产、经营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二)严禁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违反本通告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严禁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严禁销售烟花爆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销售,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五)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3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我市实施全域禁运、禁储、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我市决定实施全域禁运、禁储、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图源:图虫创意-9191392449664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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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
2022年1月22日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在春节前组织各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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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
2022年1月23日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信阳市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凡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并依法采取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可拨打举报电话“110”或“12345”进行举报。
图源:摄图网ID5007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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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
2022年1月20日,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为有效改善我市大气质量,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漯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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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
为进一步落实好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日前,济源示范区环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请大家积极举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罚后,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将比照《济源示范区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18
鹤壁市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鹤壁市“双禁”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鹤壁市全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我市今年继续实行全市域(所有地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图源:摄图网ID500767592
河南已连续多年
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相信小伙伴们也能明显感觉到
这几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快来查收!
2019-2022年春节期间全省空气质量情况
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析,以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的春节为例,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范围和力度有所不同,多种因素综合下,空气质量也差异明显。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春节,除夕17时至初一早上7时,全省66个县PM2.5浓度升高幅度超过100微克/立方米,有22个县出现爆表。除夕夜里至初一早上,全省18个省辖市PM2.5平均浓度受燃放影响升高116微克/立方米,升高幅度达58.9%。
鉴于此,2020年春节期间,全省各地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已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从除夕17时至初一早上7时,全省无一县出现爆表现象。
2021年春节,全省各地普遍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禁止燃放区域显著扩大,全省115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从除夕夜里到初一上午,周边省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城市较多,而河南仅有周口和南阳出现短时重度污染。
省生态环境厅对此分析,2021年春节,我省空气质量较2020年和2019年更好,除气象因素外,主要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春节期间的减排效果。
图源:图虫创意-1153025073514414083
所以各位小伙伴们要响应号召
严格遵守各地市要求哈
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原标题:《今年春节河南能燃放烟花爆竹吗?多地发布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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