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遇害案背后的隐忧:我们该如何保护孩子们不受侵害?
近期,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如何有效惩戒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成为舆论热点。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织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安全保护网需要从哪些方面努力?处理此类案件时,如何正确维护未成年受害人的正当权益、进行相关心理支持?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价值观日趋多元,未成年人犯罪有所增长,且呈现低龄化趋势。其中,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且呈现低龄化趋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2022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18—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年均上升8.3%,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同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8.9%上升至15.1%。
2023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再次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和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的态势。白皮书指出,检察机关在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较2020年分别上升30.2%、42.8%。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居前五位的分别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还有一些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犯罪,此类案件极大地刺激着民众的神经。
作者:陈晓蓉 王高平
原文标题:织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安全网
原载《群言》2024年第1期
是什么导致未成年人频频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复杂。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由于生理和心理都处于快速变化的阶段,容易由于情绪波动、渴望社会认可、寻求刺激和追求自我等原因做出冲动行为。除此之外,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监管等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家庭保护失管与苛教同时存在
一是家庭监护不到位。家庭教育缺失主要表现在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单亲家庭父母无暇照顾、隔代监护溺爱过度等。二是家庭教育不科学。一些家长对子女的学业寄予过高期望,将学习成绩作为教育成效的唯一标准,忽视了未成年人休息、娱乐、情感交流和体育锻炼的必要性。三是缺乏家庭教育指导。目前多数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未曾接受规范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家长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覆盖面、教育方式、吸引力等方面均有不足。
学校保护教育与预警各有短板
一是教育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教育、生命教育等非学科类教育开展不够充分、深入,学校常态化开展心理培训、进行心理疏导干预的能力需要提升。二是校园暴力预警体系仍待完善。受年龄、心理、表达能力所限,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存在发现不及时、排查不到位等情况,需要完善校园暴力预警机制。
社会保护举措与力度尚须升级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措尚须优化。部门协作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呈现不同部门分头推进、雷同活动多头开展、基础信息重复收集等情况。二是社会不良环境监管未能与时俱进。酒吧、网吧、电竞酒店、文身店等场所接待未成年人的现象依然存在,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行为未能杜绝。三是儿童友好环境建设仍有短板。未成年人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发展不均衡;大型商超、医院、旅游景点的母婴设施、走失未成年人搜寻警报系统设置不足。
作者:陈晓蓉 王高平
原文标题:织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安全网
原载《群言》2024年第1期
有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与互联网有着密切关联。一位研究者分析当地法院五年内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得出结论,七成未成年人犯罪与网吧有关,网络正在成为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海洛因”,网吧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罪恶源地,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学校、家长的高度重视。更有研究认为,八成甚至九成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源于互联网的影响。然而,现实世界未成年人犯罪与互联网的关系真的如此简单吗?
未成年人网络问题归根结蒂是现实世界的问题,比如大家都高度关注的网络成瘾问题。孩子如果不上网,现实世界又有哪些可供孩子玩耍的地方呢?在城市规划中,又为孩子们建设了多少能够玩耍、嬉戏的公共场所呢?既然室外玩耍要面临溺亡、交通事故等危险,那就去玩网络游戏吧。我所在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援助过的1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70%的涉罪未成年人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些甚至没能小学毕业,这些孩子流落到社会上,缺少父母管教、学校教育,滋生了不良行为,乃至触犯法律。
作者:佟丽华
原文标题: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六问”
原载《群言》2019年第6期
如何为孩子们健康成长
撑起一片蓝天?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全社会的发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犯,不仅要坚持对侵害未成年犯罪“零容忍”,还需要家校社协同,织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撑起法治的蓝天。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
第一,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干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二,加强司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建设,避免二次伤害。一是推动落实相关法律政策,及时让基层工作人员了解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法律法规政策并积极主动落实。二是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少年警务、少年检察以及少年法庭的专业化发展,建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队伍。四是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咨询、救助机制。第三,拓宽强奸的行为界定,加大对恶性猥亵案件被害人和男性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第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严厉打击网络性侵行为。建议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使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第五,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精神损害赔偿和法律援助制度,畅通被害人法律救济途径。第六,建立健全多专业社会服务机制,为被害人提供一体化综合性服务。第七,将性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第八,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数据库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建立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数据库,公检法司需要统一标准、统一范围、统一程序。二是对有多次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法院应当在判决时向社会公开其姓名、照片、籍贯、犯罪罪名等基本信息。三是建立强制入职查询制度,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应当加强对入职人员的审查,向司法部门进行强制查询,以避免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史的人员进入这些机构工作。
作者:张雪梅
原文标题:切断伸向未成年人的性侵害魔爪
原载《群言》2019年第9期
《民法典》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给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寻求法律保护的机会,对其受性侵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作出了特殊规定。《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作者:周玉华
原文标题:《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原载《群言》2023年第6期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校园霸凌
家庭教育中,应当让孩子明白善良会得赞美、做坏事要被批评、作恶必受惩罚。在此基础上,也要让孩子知道,家长不是只关心成绩的那个“铁面人”,也不是只满足需求的“提款机”,而是自己的朋友、是保护者,成人的智慧能解决孩子之间的大部分争端。
为了学生能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者既要有“高线”的探索,也要有守住“底线”的意识。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明确学校在反校园霸凌上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和督促其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对教师群体开展全员轮训,以增强每个教育者反校园霸凌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应当明确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对长期存在校园霸凌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采取不同程度的问责,对于故意隐瞒掩饰的应当加重问责,以此倒逼校方对相关问题予以重视。
对于执法者,在执法的过程中,应把保护和惩治、教育结合起来,对于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校园霸凌行为,既要考虑当事人未成年的从轻情节,也要考虑犯罪行为本身的从重情节,使罪罚相适,让青少年和监护人真正明白,遵纪守法不仅是作为一名好学生的要求,更是作为一名合格公民的要求,违背了这一要求就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更让被侵害的学生知道,即使家庭、学校的保护出现缺失,还有法律在保护着他们。
作者:徐翔宇 董星亮
原文标题:保护“少年的你”,对校园霸凌说“不”
原载《群言》2019年第12期
为保护未成年人构建法治之盾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每所中小学应当配备至少一名法治副校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派出机关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法治副校长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统一的法治副校长制度正式确立。《办法》将法治副校长职责拓展为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六个方面。
作者:刘武俊
原文标题:为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原载《群言》2023年第7期
《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周玉华
原文标题:《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原载《群言》2023年第6期
多方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
加强家庭教育,密切家校联动。一要加大力度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二要更加重视学校教育的全面性与有效性。要不断强化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等非学科教育。保证未成年学生充足的文体活动时间,帮助学生陶冶情操、强健体魄,排解压力与紧张情绪。三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在学生中定期开展校园霸凌问卷调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加强司法保护,筑牢挽救堤坝。一要推进违法犯罪源头治理。重点摸清有违法犯罪风险的未成年人底数,努力做到干预在早、防范在小。加强对各类法定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或独自进入的场所以及烟酒彩票销售店(点)的监管,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二要加强司法保护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加快培养女性办案人员,由女民警负责相关办案工作。三要加快司法保护平台建设。要加速推进少年数字法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智控平台和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建设,不断夯实司法保护软硬件基础。四要发挥好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作用。一是重点核查家庭监护缺失情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教带教,为失职家长定制督促监护令,并及时进行干预和监督;二是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和不起诉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基础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让未成年人在案例中接受法治教育的熏陶。
加强社会参与,优化共育环境。一要规范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帮助未成年人养成参与有益活动的习惯,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二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有序引导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爱心企业等多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要加强回归社会帮扶。依法保障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帮助其积极回归社会。
作者:陈晓蓉 王高平
原文标题:织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安全网
原载《群言》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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