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王岳教授犀利解读丨患者至上(三)
道德准则第20条提出,生前预嘱,尊严死的问题,今天到ICU去看,患者从头到脚的地方都插着管,然后还怕他动捆着他,我们在干嘛,救死扶伤。最可怕的是什么,全家人围着患者,谁都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还要做出决定。而今天尊严死的方式,慢慢改善了这个局面,这就是推行生前的预嘱和替代同意制。
道德准则的24到26条中,明确了医生的职业特权,就是面对一个病人意识昏迷,家属做出完全不利于病人的表示时,医生不应该听从家属的意见,而应该报经医院相关负责人同意后,以病人利益最大原则对病人施救。这个规则和里斯本宣言接轨,也和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正在起草的司法解释接轨。
道德准则第30条到32条医生需积极参与医疗鉴定,不能袒护同行,集体缄默的结果是医学会的鉴定必然被司法体系排斥,并且被边缘化。
道德准则38条到40条,对于医药企业资助的研究,医师应在宣教展示成果时声明项目的资助人。应当抵制医药企业处方药附赠搭售等促销行为,那将影响医生及病人是否继续服药的理性判断。
关于医生的定位,帮助病人做为行医的目的是医学最本质的东西,治病救人为目的太狭隘了,请大家记住大会的主题,给病人温暖的医疗,赢得医师职业的尊严。
来源:阅医(整理于现场录音)
公众号ID:TJPHY2013
阅医
期待青年医生和医学生的关注哦···
健康 | 交流 | 分享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