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认证例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中环协认〔2022〕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认证例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获证企业:
一、检查方式
2022年度例行监督检查采用企业符合性声明、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证书有效期内的所有获证企业均需要报送企业符合性声明;由我中心抽取部分获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符合性声明报送工作请于2022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我中心将单独通知。
三、企业符合性声明实施方式
请各获证企业将报送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送材料如下:
1、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2)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证书、生产厂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2、绿色之星产品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证书、生产厂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3、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4)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
4、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5)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
四、联系方式
附件:
1.企业符合性声明
2.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自查报告
3.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自查报告
4.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
5.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2022年3月11日
End
来源 |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编辑 |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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