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取消收费
学历认证报告是毕业生求职、晋升职务职称、报名参加统考时经常使用的证明文件。从2013年省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历认证服务以来,一直采用有偿服务形式。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教育资源缺乏的省份,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毕业生人数较多,需要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需求较大,每到大型考试报名阶段,各学历认证点都会排长队。学历认证报告最早只在省教育厅下属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随着需求量不断增加,省教育行政部门在各省辖市都设置了学历认证点。
12月13日,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发布声明,宣布自18日起停止学历认证服务,已经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继续有效,已经受理的学历认证申请可继续办理。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省教育厅根据学历认证工作需要,下发了《关于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7]846号)
这份通知对学历认证工作做了新规定,主要内容有:
一、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具体承办学历认证服务工作,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再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服务。
二、学历认证服务由有偿服务改为免费服务。
三、各地市均指定学历认证服务机构,可开展认证服务。
四、可认证的学历范围为:
1由河南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2.由省教育厅授权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验印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3.由省教育厅授权原重点扩权县(市)验印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其他需要认证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五、省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分别有各自的认证权限。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认证最终审核、认证权限见下表:
毕业证类型 | 年 份 | 审核单位 |
普通中专 (含中师) | 2015年春及之前入学 | 省教育厅 |
2015年秋及之后入学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 |
职业中专 | 2002年及之前毕业 | 省教育厅 |
2003年及之后毕业 | 省辖市或原省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县(市) | |
成人中专 (含中师) | 1996年及之前毕业 | 省教育厅 |
1997年及之后毕业 | 省辖市或原省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县(市) |
注:1.职业中专包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含教师进修学校发放的毕业证。
2.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审核权,按照实际验印中的用印情况来区别,即“谁盖章,谁审核”。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
教办职成[2017]846号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学历认证工作是维护国家学历证书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手段,是各级组织部门选拔聘用干部,各类用人单位选拔人才、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开展学历审查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的需求,省教育厅对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证范围由河南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授权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验印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授权原重点扩权县(市)验印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其他需要认证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二、认证机构(一)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管理,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具体承办,负责相关具体工作。(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作为学历认证工作受理点,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各认证机构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见附件。三、工作权限(一)审核、认证原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坚持“谁发证谁认证、谁审核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由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认证;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原重点扩权县(市)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分别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审核、认证。(二)审核、认证权限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认证,省教育厅具有最终审核、认证权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认证最终审核、认证权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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