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实名认证流程
注意事项:
1、如法人代表有变更,须先到大厅办理法人代表变更,再到网厅办理财务和办税员信息
2、企业注册资金如有变更,也应先到大厅办理变更,再办理信息更正
法定代表人信息更正
注意!法定代表人信息属于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若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批量采集时验证失败的,纳税人需先行前往登记机关核查、补正相关信息。纳税人需前往实体办税服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业务,更正法定代表人信息。
一、变更登记、修正信息
纳税人出示登记证照或相应证明材料,服务窗口通过变更税务登记修正法定代表人信息。(请先登录上海财税网www.tax.sh.gov.cn)
一、变更登记、修正信息
纳税人出示登记证照或相应证明材料,服务窗口通过变更税务登记修正法定代表人信息。
二、同步信息,绑定关系
服务窗口在网厅支撑平台查询该纳税人信息,金三变更登记信息将自动同步至实名办税系统,同时完成法定代表人身份验证并获取影像照片。验证失败的,服务窗口将结果告知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信息更正
财务负责人信息属于税务登记事项,为确保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和实名办税系统财务负责人信息一致,财务负责人信息更正需通过税务变更登记完成。目前,网厅开通了针对财务负责人的变更登记功能,分局应积极引导纳税人上网办理。
一、变更登记、修正信息
纳税人登陆网厅进入变更登记界面,选择变更内容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信息(手机、邮箱等),界面自动带出变更前内容,纳税人填写变更后内容。
保存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时,网厅将财务负责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进行验证,身份信息通过验证的(姓名须同身份证号码匹配),表单信息方可保存。若财务负责人身份证类型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还需要在线下办理信息采集事宜。
网厅税务端审批同意后,该变更信息将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二、查看结果,同步信息
纳税人登录网厅,查看变更登记事项已办结的通知书。
然后进入“办税人员”模块,点击“同步登记信息”按钮,更新办税人员信息。
办税员(含其他人员)信息更正
一、停用办税员
纳税人登陆网厅进入办税员模块查看办税员列表,凡批量采集比对不通过的办税员在其姓名旁有醒目提示,首先对其实施“停用”。
停用等同于停止授权,则需要数字签名。
二、新增办税员
纳税人在办税员列表中点击“新增办税人员”按钮,进入信息录入界面,依次录入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代理人等数据。
在点击“实名比对”按钮,系统对身份信息、手机号、辅助信息进行实时验证,并返回验证结果。
身份信息通过验证的(姓名须同身份证号码匹配),表单信息方可保存。此处等同于签署授权委托书,需要数字签名。
若办税员身份证类型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需在线下办理添加和信息采集事宜。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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