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1日)上午,江苏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面向全球发布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宣布江苏将聚集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每年遴选资助900名优秀博士后全职来苏从事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人才。
江苏是全国最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省份之一,目前全省累计建设各类博士后载体1505个,13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全覆盖;累计招收博士后近3万人,现有在站博士后9752人;75%博士后集聚在我省先进制造业、75%博士后出站留苏工作、75%以上留苏工作的博士后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后工作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站在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节点上,江苏把博士后人才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近日,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共八章三十条,明确了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的范围对象、组织程序、配套政策等。
根据《实施办法》,申报卓越博士后计划对象应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并且是到江苏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重点支持领域:聚焦重大战略和关键技术
一是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主要包括: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是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主要包括: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是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主要包括: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是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遴选产生方式:自主举荐和择优评选结合
揭榜领题。围绕我省卓越产业链建设,面向设站单位征集博士后招收课题,组织专家遴选后形成博士后招收课题揭榜领题榜单,发动邀约国内外优秀博士揭榜领题,由设站单位组织遴选并办理进站手续。
单位(企业)举荐。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上年度招收全职博士后成效突出的设站单位,分配一定的举荐名额,由各有关单位对博士后平时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直接举荐,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同时,赋予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两院院士直接举荐权,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推动各设站单位选优配强博士后合作导师。
名校优选。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申报人员,其所研究的方向须符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且个人综合条件优秀,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高校排名以上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综合遴选。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资助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资助,择优评选产生拟资助人选。鼓励优秀外籍博士毕业生来苏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综合遴选中对外籍博士后适当倾斜。
资助资金使用:每人30万并强化跟踪管理
省财政按每名入选者两年共30万元标准,分年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等待遇。资助经费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省人社厅将资助经费统一拨付至“卓博计划”入选者所在的设站单位,设站单位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提取管理费。
出现下列情形的,取消资助资格、退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拟进站的入选者在5月底前未完成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资助资格,设站单位在资金下达当年将资助经费全额退还省人社厅。
对于在资助期内办理退站的博士后,由设站单位按其实际在站月数计发资助经费,剩余资助资金由设站单位退还省人社厅。
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被设站单位退站的,省人社厅调查核实后取消该入选者“卓博计划”资助资格,由设站单位追回其全部资助,并退还省人社厅。
省人社厅督促设站单位每年度清退不再需要使用的资助资金,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已收回的资助资金按程序上缴省财政厅。
更多留人措施:提供优质平台和配套政策
一是鼓励各地、各设站单位设立博士后重点支持计划,对卓越博士后计划入选者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建立卓越博士后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期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三是鼓励卓越博士后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各地、各设站单位要制定博士后留苏工作的生活补贴、支持职业发展等综合性配套激励支持措施。入选者出站考核合格后,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先办理进编手续,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卓博计划”入选者。
四是卓越博士后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的,按规定程序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以及省“双创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作为一项全新的资助计划,此次发布的“卓博计划”在制度设计上到底有何创新之处和特色亮点?归纳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含金量高。此次卓越博士后计划更体现了集成支持,博士后入选后,各地各设站单位原来给予的待遇不变,省财政给予的资助是在其原有享受待遇基础上的叠加。此外,卓越博士后计划还特别注重强化人才留苏集成配套激励,全国范围来看,我省政策含金量还是较高的。
二是紧贴江苏实际。卓越博士后计划在制度设计时,坚持产业需求在哪里、创新需求在哪里,博士后工作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聚焦我省重点领域、重大平台,支持博士后潜心科研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体现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江苏特色。
三是更大程度放权。在选拔过程中,更注重落实用人单位和人才举荐自主权,特别是由两院院士来推荐合作的博士后,实现以才荐才,权威性高。
四是部门协同发力。此次卓越博士后计划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成员还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部门。部门协同、资源集成,更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委人才办副主任朱从明介绍,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博士后正是处于发明创造最佳年龄阶段、有一定知识层次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省委、省政府设立博士后专项支持资金,提高资助标准,体现了对博士后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倾力支持。通过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我省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选才育才,扩大青年科技人才集聚规模,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下好“先手棋”。
据悉,2022年度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通知将于近日制定下发,有意向申报的可关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计划5月中旬将完成申报工作,5月底前完成遴选确定资助人选,6月底前将完成资金拨付。
(来源:评新而论 记者/浦沫瀚 图片/江苏新闻 视觉中国 编辑/郑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