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好!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指南
本报讯 (记者 杨艳秋)7月5日上午,王集镇居民陈二龙夫妻俩匆匆来到县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办公室,为即将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交谈中陈二龙告诉记者,因为前期疏忽大意,直到近日要给孩子办理上学手续才发现证明丢失了。“提前把手续准备好,到这几分钟就办好了,服务态度都蛮好。”
《出生医学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出生证,是小孩子出生后,由父母到有出证资格的医疗机构办理的,对以后孩子办理户口、上学等都是不可缺少的证明文件。
近日,因为孩子上户口、上学等原因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家长不在少数。那么该证明补办需要哪些条件呢?县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办公室负责人王思宇表示,首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1996年以前出生的,如果需要办理出生事宜的由公证处进行身份公证。如果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补办证明,首先需要父母前往孩子当时出生的助产机构开具相关证明。“例如,孩子当时是在县人民医院出生的,就需要到人民医院妇产科去开一个相关的分娩记录、出生医学报告单以及原始证件存根联的复印件,然后前往报社挂失,之后父母双方就可以携带报纸、医院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来我们妇幼保健院办理。”王思宇介绍。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且仅限在我县出生的孩子。“只有在我们县具有母婴助产机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正规医院出生的小孩,才可以来我们这边办理。”王思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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